德国最新版可再生能源法案(EEG)已经基本确定,经欧盟委员会确认通过后,EEG修正案将在2017年1月正式生效。

2017年可再生能源法案修正案的最大改变是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获得的报酬将有原先固定报酬模式转变为竞争性的招标模式。通过这项措施德国政府希望能够有效控制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的建设速度。为了能在2025年达到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40-45%的目标,其中只有小型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不再招标范围内。居民能源公社虽然享受特殊调控政策,但是仍将参与招标活动。德国对风力发电、光伏发电以及生物质发电设备的招标装机容量规划如下,但是实际的招标装机容量仅在每次招标开始之前才会被最终确定下来:

陆上风力发电:

  • 招标仅限于装机容量大于750kW的发电设备
  • 2017年到2019年:年(毛)招标装机容量为2800MW
  • 从2020年起:年(毛)招标装机容量为2900MW

海上风力发电:

  • 2021年到2025年:总招标装机容量为1GW
  • 从2026年起:每年招标的平均装机容量为840MW
  • 到2030年达到总装机容量15GW的目标

光伏发电:

  • 招标仅限于装机容量大于750kW的发电设备
  • 年(毛)招标装机容量为600MW
  • 每年新增总装机容量为2500MW

生物质:

  • 招标仅限于装机容量大于150kW的发电设备
  • 2017年至2019年:年(毛)招标装机容量为150MW
  • 从2020年起:年(毛)招标装机容量为200MW

根据现行的可再生能源法案,德国未来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的装机容量变化如图一所示。至204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的装机容量都呈上升趋势;在这之后,老旧发电设备的退役装机容量将超过新建装机容量,也就导致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总装机容量开始下降。

Ausbaupfad EEG17

图一:德国可再生能源2014至2050年发展趋势(2017版EEG法案) (Source: Energy Brainpool)

当EEG法案不发生变化且扩建目标按时完成的情况下,德国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的发展趋势就会如上图所示。但是在未来EEG法案有很大可能会再次进行修正。

另外新建风力发电设备的招标装机容量在存在电网拥塞的地区将受到限制。在需要扩建的电网区域风力发电新增装机容量不能超过2013年至2015年新增装机总容量的58%;同时在这些区域将新增2000MW的可切断负载功率。

通过引入绿色电源地区来源证明机制,终端电力用户将可以得知所使用的绿色电源是否来自自己所在的地区。

目前相关行业就陆上风力发电招标的投标价格展开的激烈的讨论,特别是如何在有众多竞争对手的招标中确定合适的投标价格。竞标者在参与竞标的过程中必须确定未来陆上风力发电设备所能获得收益,因为在获得标书之后到风力发电设备开建之前最久可能长达30个月。由于风力发电项目的收益只能通过逐步对风能的预测来确定,因此建立一个能准确预估风能的测量机制对风力发电项目的经济性十分重要。

另外两个值得注意的地方是有关自用发电与储能设备的政策变化。特别是对不同的状况,应如何对其征收税费、过网费以及分摊费。同样引人关注的是出租房屋配套发电,因为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签订有关出租房屋配套发电设备所发出电量的销售合同,这种形式的售电电价可以免除一部分的可再生能源分摊费,使得出租人的出租房屋更有吸引力,同时承租人也享受到了电费减免的优惠政策,因此预计未来这种出租房屋配套发电模式将有所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