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丹麦的投标者成功中标了50MW的德国地面光伏项目。丹麦竞争者比德国公司让利2分每千瓦时甚至更高,最终挤走了德国的竞争者。

德国的电网立法机构发布了对地面式光伏项目第一个跨国投标的分析报告。这次一共有43个报价,共计297MW,最终仅50MW中标。26家德国投标商总共投标143MW,但无一中标。此外的17个丹麦竞争中共计投标154MW,但仅有5个中标。
中标的50MW项目中标价格为5.38分每千瓦时,比德国地面光伏项目的平均中标价低2分每千瓦时(7.25分每千瓦时,2016年8月)。价格差的主要原因是丹麦的项目可以在农地上兴建,而德国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如果地面光伏项目动用农田将无法得到财政支持。(来源:PV Magazine)

Figure 1: Results of German PV tender rounds vs. cross-border tender with Denmark (Source: Energy Brainpool)
德国可再生能源联盟(BEE)和德国太阳能协会批评了这次竞标的不公平性,因为丹麦的项目利用了在选址上的优势。然而,他们也肯定了结果的积极意义。BEE称,“中标的5.38分每千瓦时说明地面光伏在成本节省上有很大潜力。”
成功中标的丹麦投标者将会得到德国可再生能源法案的补助。然而,德国的项目发展商也可以反攻一城,在丹麦的竞标项目中提交2.4MW的报价,与其他的丹麦本土公司提交共计20MW的竞标(2016年12月8日)。如果德国赢得了这次竞标,他们也会得到丹麦可再生能源系统的补助。(来源:PV Magazine)
在德国2017的可再生能源法的审核中,欧盟要求5%的竞标量必须向周边的欧盟成员国开放。德国的跨国竞标量将会升高,对其他有可再生能源支持系统的欧盟成员国亦是如此。第一次跨国竞标作为一个先行示范,体现了两点。一是光伏发电可以更便宜,二是对土地使用的限制和有利的税收系统(或者相反)将对价格的形成起到重要的作用。
对于中国各省市的可再生能源项目,保护地方利益或本土企业的现象时有发生。从这次德国和丹麦的跨国竞标中,用市场竞争、“价低者得”的方式控制可再生项目的成本,也许能对中国的政策制定者和项目建设者一些启示。